康熙四十四年乙酉十月乙巳

上谕大学士等曰今年情实罪犯少着停止处决情有可矜各犯着分别核议照例减等发落再各省秋审尚无可议朝审则太寛书云罪疑惟轻以其罪之情由有可疑之处而轻之也若无疑则以公平为贵见在杀人之人情罪显然又何所疑而欲从寛乎是以执法之人但当详情据理以定罪一味从寛则恶人何所儆戒可以此谕刑部

圣祖仁皇帝圣训 · 第 290 / 55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