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三十七年戊寅四月己酉

上谕大学士等曰人命所关重大朕数年以来将为盗者止诛首恶为从者从寛免死此朕之特恩也又恐此等罪犯交发黒龙江聚集或致生事及问将军萨布素据奏新满兵众多将凶徒分给为奴势孤力散恶不能逞由此观之不但全活甚众且新满洲得之资益良多矣十一月甲申大学士等以朝审情实各犯四十八人请

防

上谕曰奏谳之成当预为详审临时可以无寃若不慎之于先而伺察于死生呼吸之间岂有及乎如今日各案朕先已熟览知其曲折犹欲与尔等斟酌而行耳

十二月庚戌

上谕大学士等曰缘事妇人除亲身犯罪外无论官员民人之妻有事属牵连应行质讯之处可遣司官笔帖式往其家问取口供其拘至公庭永行停止

圣祖仁皇帝圣训 · 第 285 / 55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