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四十七年戊子正月庚午

上谕大学士等曰闻内地之米贩往外洋者甚多洋船行走俱有一定之路当严守上海乍浦及南通州等处海口如查获私贩之米姑免治罪将米入官则贩米出洋者自少矣

闰三月甲午

上谕兵部鸟鎗等火器祗当用于搜猎行阵之间此外一应旗下民间不得擅用着严行禁止

七月丁丑

上谕刑部凡减等流徙者俱系死罪豁免之人理当在流所安静守分若仍不改过逃回作恶者情罪殊为可恶嗣后流所逃回不犯罪者仍照原定例完结外逃回后又复犯罪不论罪之轻重并将旧案查出立时正法庻匪知所警戒着为令

圣祖仁皇帝圣训 · 第 251 / 55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