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三年甲子五月甲申

上谕户部民间田地久已有防永停圈占其存部注册地畆分拨时或不肖人员借端扰害百姓圈占民人良田以不堪地畆抵换或地方豪强隐占存部良田妄指民人地畆拨给殊为可恶直巡抚可严察此等情指名纠叅从重治罪

圣祖仁皇帝圣训 · 第 239 / 55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