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三十四年乙亥三月癸亥

上谕大学士等曰翰林官撰拟文章是其专任善与不善皆应有鼔励惩戒之处自是以后凡碑文祭文其撰拟人姓名及所撰之文或经俞允或被申饬一一记明有三次善三次不善者俱行奏闻

圣祖仁皇帝圣训 · 第 205 / 55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