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十六年元月日。

亲叔世忧

伯世树

叔世敬

见证亲弟必炼

弟必甫

兄必国

秉笔弟必清

同立阄书人兄必滔

弟必兰

第四四分膳养字

同立分膳养字人仁寿里茄苳坑庄次房述记、长房洋记、三房子淡然、妻蔡氏等,有承先父前所存养膳业物借项,本欲作三房轮流,但思后日子孙众多,恐致相争,爰请公亲族长将前阄书内所存养膳物业及借项,除前开先父丧费以外,其余作三房均分,焚香告祖,拈阄为定。各房自当照阄掌管,经营致富,日后子孙各守其业额,不得争长较短,生端滋事。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分养膳字三纸一样,每房各执一纸为照。

谨将各房所分业物借项悉列于左:

长房应得阄额:

一、买过和恺堂典宝路张堎园十一堎。一、胎借刘串、刘别银二十七元,湖底田二坵起耕抵利,带完钱粮。

一、买过谢昌嫂田宝园东七堎。一、分借康火狮银四十元,每年应纳利糖二十六觔。一、胎借刘养银二十五元,社脚田三坵起耕抵利,带完钱粮。

一、买谢昌嫂典宝前牛路沙坝园一埒四坵。一、分现银十四元九角三占七。一、分完钱粮并前年阄分合完刘洋户名钱粮。一、分完钱粮一两一钱一分一厘。又分完钱粮二钱零九厘。又分钱粮二钱五分三厘。

次房应得阄额:

一、买过和恺堂大墓后短堎二十九堎。一、分借康火师银四十元,每年纳利息糖二百十七觔。一、买过谢昌嫂典宝路西平园八堎。一、买谢昌嫂典宝前东平田三坵,一坵在巷口。

一、买过刘真沟仔底园一坵。一、胎借刘饷银一十五元,每年纳粟二石。一、胎借林试银五十四元,典宝路下应公前园起耕抵利,带完钱粮。

一、分完钱粮并前年阄分合完刘洋户名钱粮。一、分完钱粮七钱零四厘。一、分完钱粮八钱九分五厘。一、分现银十四元九角三占七。

三房应得阄额:

一、买过和恺堂松仔脚园十六堎。一、买过谢昌嫂典宝路园中堎。一、买过刘登埤仔底田一坵,带完钱种。一、买过谢昌嫂典宝前西平田二坵。一、分康火狮借银四十元,每年利息糖二百六觔。一、分完钱粮,并前年阄分合完刘洋户名钱粮。一、分完钱粮七钱二分五厘。一、分完钱粮八钱一分二厘。一、分现银十四元九角三占七。

一、批明:买过谢昌嫂牛路下塭仔脚田,今■〈土本〉作盐坪,日后成业,作三房均分,存公。

一、批明:堂兄宽前年借去六八银三十四元,作三房均分,存公。

一、批明:火狮欠利息糖五百十六觔,作三房均分。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1062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