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三年三月日中抽分社诸同人公订

计开:

一、公议:圣诞之日,社内人务须肃静衣冠,到宫拈香,以壮观瞻,不可玩惧不前,致失尊敬之礼,此照。

一、公议:每年值东之人向佃人支取租谷六十石,自三月十五日起,至三月二十日,听炉主自专向佃经理人参议;倘佃人抗拒不前,传单公议,此照。

一、公议:每年值东之人须向经理人参议,或租谷自己运回,或由佃人依时结价,俱皆两可;倘有谷价多寡,此皆炉主造化,不能将应用之物增多减少,此照。

一、公议:社内之人共有三十余人,倘有生理休业者,要移他处居住,须向值东之处报明,免致放单,临时周章;若无报明,届时单传不到,此皆自误,此照。

一、公议:社内之戏须当日夜两抬,不能减少;倘有违议,公罚,此照。

一、公议每年值东之人须当将簿印交付新炉主收存,不可将簿印私自隐匿;若是隐匿者,查知公罚,此照。

一、公议:每年值东之人,至圣诞之日,须办正燕汗席四桌,不能减少,此照。

一、公议:契券交在振合号,永远收执,不论何人不能私向取出,此照。

一、公议:每年值东之人,至除夕之日,应备花蚋烛二对,到宫交住持人,以祝元旦佳节;若有玩误不备者,查知革出,此照。

一、公议:旧公簿却,炉主乙末年尽皆失落,至丁酉年再行建置,此照。

一、公议:每年值东之人,至圣诞之日,应备油香二大元,交住持人以为圣母之香赀,勿得需延,此照。

第一六章程

盖自山岳锺灵,前圣着文明之象;英材荟萃,后人遵典则之规,所以黍稷馨香,春秋祀典,统官绅而一致,合远近而皆孚也。友声社创设自道光年间,先达诸君,醵金入会,崇祀文昌帝君,建立乐器,置买田租,以为祭祀之费,每年仲秋,由炉主值东,备办礼物致祭。初设至今历五十载,而凡值东之人偏获吉利,亦足见神之福庇为可凭也。乃沧海桑田,几经变易,虽频年祭祀,而音乐不修,衣冠不振,昔为跻跻跄跄之日,今反为滔滔扰扰之秋,触景兴怀,辄增感慨。王君朝文继承前绪,时恐陨坠,用是率由旧章,重新整顿,再募诸友入会,集捐金额,修葺乐器,永垂久远。从此祭祀以时式礼莫愆,庶几来格来飨,而神受其歆,而人蒙其泽,群黎百姓且遍为尔德,尤愿董斯事者诚意憯孚,恪恭匪懈,乃能世世勿替也。谨就新旧社友姓名,并举会中章程,逐一列明于左: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1001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