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八年十二月日。

代笔人徐豹乡

为中人畲万佳

胞弟妇郑氏

在场知见人余善庆

胞弟妇林氏

立杜卖尽根风水契字人余集法

第一四卖风水字

同立卖风水字人郑士锦、郑士勇等,有承祖父遗下抽出风水地一所,穴系是坐西拱东,土名贯在大加蚋堡新庄仔庄蜈蚣埤长田中,其东西南北经已踏明。锦、勇等本欲自安葬祖坟,碍分金不合,爰是托中送就与阙光猷官兄弟等前来承给,三面言议卖出风水地礼银五大元正。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风水地一概随即同中踏明,付银主前去抽上抽下,偏左偏右,剪做方圆,安葬成坟,不得异言阻挡生端滋事。保此风水地系是锦、勇等同承祖父遗下抽出风水地,与他人无干,并无不明等;如有情弊,锦、勇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同立卖风水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亲收过字内银五大元正完足,再照,行。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797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