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八年三月日。

在场人曾孙张金印

立卖尽根契字人张陈氏

为中人陈绵章

代书人洪朝基

契尾

计开:业户德利号,买张陈氏下田园二段,坐落连表湖,用价银四百六十二两,纳税银一十三两八钱六分。

布字九千九百五十六号。

右给台湾县业户德利号准此。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720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