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五年十二月日。

代书人吴上章

为中人蔡知母

立再转胎借银字人苏寿

第五七起耕转借银字

立起耕转借银字人李妈周,有借过李赞旱田一段,坐落土名水湳口清槽顶,其东西四至及大租载在借字内明白。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业转借,先问至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认姆起耕借出佛银二十一大员正。银即日同中交周收讫;田随即踏明界址,交付认姆前去起耕掌管,收税抵利,不敢阻挡。言约不限年月,听周备银取赎,不得刁难。保此田系是周明借李赞物业,与别房无干,亦无来历不明为碍;如有等情,周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起耕转借银字一纸,并带李赞借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转借银字内佛银二十一大员完足讫。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636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