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十八年□月日。

亲立耕字人萧起鹗

第二二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东螺东堡五百步庄陈丙琴,有自己建置园一所,址在本庄萧家南势,东、南俱至自己园,西、北俱至萧家田,四至界址明白。前因要银别置,愿将此田出贌,托中向与本庄萧婴出首承贌耕作,明约全年园租粟三石,时婴备出压地银十二元,愿贴每员银全年利粟一斗五升,计共一石八斗,扣抵利粟,倘剩粟一石二斗,分作早晚二季完纳。其银即日琴收讫;其园随即踏明界址,付与银主耕作,明约不拘年限,任其耕作纳租………。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贌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贌耕字内佛银一十二大元正完足,再照。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454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