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七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李芳春

保认耕人许丑

立贌耕字人许定赐

第八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游德旺,有自备工本、农物、器具,今因乏田耕作,爰托保认耕人问向业主杨兰记贌出头围堡金面出庄水田一段,四至界址明白,原配自山泉水通流灌足。当日同保认耕人明约,旺应备出无利碛地洋银伍大员正。其银交业主兰记亲收足讫;业主随将田踏明四至界址,交旺佃人前去耕种。全年该纳小租谷二十石正,分为两季早七晚三交纳清楚,早季应纳小租谷十四石,晚季应纳小租谷六石。不论年冬丰歉,务要在埕晒干,经风扇净,不敢湿冇抵塞,亦不敢少欠升合等情;如有此情,愿将碛地银扣抵谷银;倘若扣抵不敷,就将保认人赔补足数,不敢异言。其田限贌三年,自己亥年冬至起,至壬寅年冬至止。届满应将田起清交还业主掌管,另贌别佃;旺若无拖欠租谷,业主应将碛地银交还佃人收回。此系业佃喜悦,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立贌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保认耕人旺交过贌耕字内无利碛地银五大员正足讫,再照。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443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