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八年十一月日。

知见人长房王掌

立恩谢契书字人(王秋继男)王火、三房侄孙王赦

芋仔寮保正郭干

为证人盐水港、苏景成

芋仔寮庄陈时雨

同庄陈彩云

代书人王德余

第七喜赦埤字

立喜赦埤字人下茄萣堡客庄内庄吴元记,因前年有承过李家公馆大租草地一所,带埤一口,址在海丰厝庄,逐年收税无异。因福德爷禋祀缺乏,庄众相议,向以元记恳求将此埤赦以福德爷为禋祀。记已许允,愿将此埤一口,喜赦与海丰厝庄福德爷掌管,以作香烟,永为公埤。记已喜赦,日后不得阻当异言,生端滋事,而上下手与记无干。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喜赦埤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十一年九月日。

立喜赦埤字人吴元记

第二节役权

第一 垦批

第二 杜卖尽根契字

第三 永远杜卖田契字

第四 给地纳租合约字

第五 借地纳租合约字

第六 借圳路字

第七 契约书

第八 杜典契字

第九 杜卖田契字

第一○ 杜卖田契字

第一一 永远杜绝卖契字

第一二 分定各管合约字

第一三 杜绝卖契字

第一四 拨典契字

第一五 卖尽绝根契字

第一六 杜绝卖尽根屋契字

第一七 甘愿卖绝尽根契字

第一八 给地基字

第一九 杜绝卖尽根契字

第二○ 卖尽根杜绝契字

第二一之一 公约字

第二一之二 杜卖尽根地基契字

第二二 杜卖尽根田厝契字

第二三 典契字

第二四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二五 杜卖尽根田厝契字

第二六 山批园宇

第二七 甘愿约字

第二八 逊让坟穴字

第二九 卖墓地字

第三○ 典契字

第三一 转典厝契字

第三二 典契字

第三三 契约字

第三四之一 卖杜绝尽根地基契字

第三四之二 典厝地契字

第三四之三 卖杜绝尽根契字

第三五 两愿合约字

第三六 拨租付掌字

第三七 书田序

第一垦批

立给垦批业主郭樽,今有店地基一坎,坐落土名桃涧堡中坜街。其店地坐南向北。其四至界址,东至戴潘公共墙为界,西至陈顺公共墙为界,南至直透溪为界,北至店前车路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有铺户张阿屘前来恳求,给此店地基,前去自备工本,任从架造店宇,永为己业。其张阿屘议约递年带纳业主地基租钱两钱银正,按年交付业主收讫,割给完单执照。即日业主给出垦批,踏明四至界址,付与张阿屘掌管税租。而业主保此店地基上手并无垦给他人等情;如有此情,系业主一力抵挡,而张阿屘递年地基租银亦不得加减少欠分文。此系业佃相依,不得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给垦批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其店内之消水沟系上流下接,上下通流,其左右邻人不得异言阻挡,批明,再照。业主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400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