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二十五年十月日。

代笔人张敏腾

盐菜瓮陈阿海、邱大四

水坑庄黄义顺、罗干登、黄清兰

石壁潭姜盐晓、刘清宝

通事钱菜选、廖宝森

燥坑曾保生、梁观德

上横坑温阿罗、廖孝、吴若

下横坑万唠嗄、卫一均

董事朱观妹、杜光玉、范志三

十股林曾天赐、潘雀、王魁三

山猪湖刘阿胜、杨逊颜

同立总契字人垦户卫寿宗、刘引源

第一八三尽归垦底契券字

立尽归垦券字人垦户陈福成,缘先父陈长顺奉宪自备口粮资本,开垦合兴庄一带地方,后将所垦之地给出与田主,永为己业,乃就地收取隘粮大租,以为把隘之费。至光绪十三年,经爵抚宪刘将垦户所收隘粮大租悉行裁撤,改为钱粮正供;隘由官把,粮由官收。成窃思垦底依然,屡请于官,欲取回口粮资本成额等租,蒙新竹县宪叶断令各田主共集银六百四十元,以酬该垦户创始之功,各田主未经凑缴。将钱粮改为地租,隘仍由官把,而成又请于官,尚未判断。幸蒙公人婉劝,愿将此垦底等归于各田主按照隘粮大租甲数,每甲田备出龙银二十二元,以尽垦底并酌创始之功,凡所谓业户口粮资本、成额等租一应在内。今有一堡合兴庄辖内燥坑庄田主欧李贤,该田零甲三分七厘九毫零丝,备出龙银十九元一元一角四点正,经公交成收讫,自尽归垦底业户口粮资本成额等租,以后成不敢异言,子孙叔侄亦不敢别生枝节,一尽永休。此乃凭公议定,二比允悦,立尽归垦底契券字一纸,付执永照。

批明:成经公实收到字内龙银十九元一角四点正足讫,批照。

再批明:成该管归于田主垦底业户口粮资本及隘粮大租成额等租,一切契字据在成手内,不堪照明,批照。

再批明:成上日立有借顶字约,在田主手内,作为废纸,批照。

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305 / 11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