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卷 草之六

草部第十七卷 草之六

木藜芦

(《拾遗》)【释名】黄藜芦(《纲目》)、鹿骊。

【集解】藏器曰:陶弘景注漏芦云:一名鹿骊。南人用苗,北人用根。按:鹿骊乃木藜芦,非漏芦也。乃树生,如茱萸树,高二、三尺,有毒。

时珍曰:鹿骊,俚人呼为黄藜芦,小树也。叶如樱桃叶,狭而长,多皱纹。四月开细黄花。五月结小长子,如小豆大。

【气味】苦、辛,温,有毒。

【主治】疥癣、杀虫(藏器)。

本草纲目 · 第 680 / 1857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