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卷 草之五

草部第十六卷 草之五

鼠尾草

(《别录》下品)【释名】 (音 )、山陵时珍曰:鼠尾以穗形命名。《尔雅》云: ,鼠尾也。可以染皂,故名乌草,又曰水青。

苏颂《图经》谓鼠尾一名陵时者,乃陵翘之误也。

【集解】《别录》曰:鼠尾生平泽中,四月采叶,七月采花,阴干。

弘景曰:田野甚多,人采作滋染皂。

保升曰:所在下湿地有之,惟黔中人采为药。叶如蒿,茎端夏生四五穗,穗若车前,花有赤、白二种。

藏器曰:紫花,茎叶俱可染皂用。

花、叶

【气味】苦,微寒,无毒。藏器曰:平。

【主治】鼠 寒热,下痢脓血不止。白花者主白下;赤花者主赤下水蛊(时珍)。

【发明】弘景曰:古方疗痢多用之。当浓煮令可丸服之,或煎如饴服。今人亦用作饮,或末服亦得,日三服。

【附方】旧一,新二。

大腹水蛊:方见马鞭草下。久痢休息,时止时作:鼠尾草花捣末。饮服一钱。(《圣惠方》)下血连年:鼠尾草、地榆各二两。水二升,煮一升,顿服。二十年者,不过再服。亦可为末,饮服之。(《千金方》)反花恶疮,内生恶肉,如饭粒,破之血出,随生反出于外。鼠尾草根切,同猪脂捣敷。

(《圣济总录》)

本草纲目 · 第 621 / 1857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