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卷 草之四

草部第十五卷 草之四

天灵草

时珍曰:按《土宿真君本草》云:状如鸡冠花,叶亦如之,折之有液如乳,生江、湖、荆南陂池间。五月取汁,可制雄、硫,煮雌炼砂。

本草纲目 · 第 553 / 1857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