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山志卷二十四 竟

茅山志卷之二十四竟

#1『灵符综集』,笪本作『县是灵符综集』。

#2通:原作『神』,据笪本改。

#3所:原缺,锯笪本增补。

#4车:笪本作『轮』。

#5於:笪本作『县』。

#6每:原作『毋』,据笪本改。

#7署:原作『着』,据笪本改。

#8干:原作『千』,据笪本改。

#9矣:原作『哉』,据笪本改。

#10称:竺本作『知』。

#11熙:笪本作『优』。

#12感:原本作『应』,据笪本改。

#13召:原本作『邵』,据笪本改。

#14木:原本作『木』,据笪本改。

#15休:原本作『玄』,据笪本改。

#16入叶县:原本无,据笪本补。

茅山志 · 第 46 / 64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