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玄真經纘義卷十一 竟

通玄真經纘義卷之十一竟

#1 不:原作『于』,據聚珍本改。

#2 士:原作『事』,據聚珍本改。

#3 侯以鄉:聚珍本作『封以鄉』,其下多『以縣聽者侯以縣』。

#4 仁:原本無,據聚珍本增。

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 第 585 / 1098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