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棠公 按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齐棠公之妻东郭偃之姊也 东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 而美之使偃取之 注 棠公齐棠邑大夫 棠无咎 按左传襄公二十七年齐崔杼生成及强而寡娶东 郭姜以孤入曰棠无咎与东郭偃相崔氏崔成有疾 而废之而立明成请老于崔崔子许之偃与无咎弗 予曰崔宗邑也必在宗主成与强怒九月庚辰杀东 郭偃棠无咎于崔氏之朝 注 无咎棠公之子 明 棠杲 按巨野县志杲陕西宝鸡人监生任县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