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侍中论榷盐书 宋苏轼
留守侍中执事当今天下勋德俱高为主上所倚信
望实兼隆为士民所责望受恩三世宜与社稷同忧
皆无如明公者今虽在外事有关于安危而非职之
所忧者犹当尽力争之而况其事关本职而忧及生
民者乎窃意明公必已言之而人不知若犹未也则
愿效其愚顷者三司使章惇建言乞榷河北京东盐
朝廷遣使按视召周革入觐已有成议矣惇之言曰
河北与陕西皆为边防而河北独不榷盐此祖宗一
时之误恩也轼以为陕西之盐与京东河北不同解
池广袤不过数十里既不可捐以予民而官亦易以
笼取青盐至自卤中有可禁止之道然犹法存而实
不行城门之外公食青盐今东北循海皆盐也其欲
笼而取之正与淮南两浙无异轼在余杭时见两浙
之民以犯盐得罪者一岁至万七千人而莫能止奸
民以兵仗护送吏士不敢近者常以数百人为辈特
不为他盗故上下通知而不以闻耳东北之人悍于
淮浙远甚平居椎剽之奸常甲于他路一旦榷盐则
其祸未易以一二数也由此观之祖宗以来独不榷
河北盐者正事之适宜耳何名为误哉且榷盐虽有
故事然要以为非王政也陕西淮浙既未能罢又欲
使京东河北随之此犹患风痹人曰吾左臂既病矣
右臂何为独完则以酒色伐之可乎今议者曰吾之
法与淮浙不同淮浙之民所以不免于私盐而户
所以不免于私卖者以官之买价贱而卖价贵耳今
吾贱买而贱卖借如每斤官以三钱得之则以四钱
出之盐商私买于户利其贱耳贱不能减三钱
户均为得三钱也宁以予官乎将以予私商而犯法
乎此必不犯之道也此无异于儿童之见东海皆盐
也苟民力之所及未有舍而不煎煎而不卖者也而
近岁官钱常若窘迫遇其急时百用横生以有限之
钱买无穷之盐户有朝夕薪米之忧而官钱在期
月之后则其利必归于私贩无疑也食之于盐非若
饥之于五谷也五谷之乏至于节口并日而况盐乎
故私贩法重而官盐贵则民之贫而懦者或不食盐
往在浙中见山谷之人有数月食无盐者今将榷之
东北之俗必不如往日之嗜咸也而望官课之不亏
□矣且淮浙官盐本轻而利重虽有积滞官未病也
今以三钱为本一钱为利自禄吏购赏修筑廒庾之
外所获无几矣一有积滞不行官之所丧可胜计哉
失民而得财明者不为况民财两失者乎且祸莫大
于作始作俑之渐至于用人今两路未有盐禁也故
变之难遣使会议经年而未果自古作事欲速而不
取众议未有如今日者也然犹迟久如此以明作始
之难也今既以榷之矣则他日国用不足添价贵卖
有司以为熟事行半纸文书而决矣且明公能必其
不添乎非独明公不能也今之执政能自必乎苟不
可必则两路之祸自今日始夫东北之蚕衣被天下
蚕不可无盐而议者轻欲夺之是病天下也明公可
不深哀而速救之欤或者以为朝廷既有成议矣虽
争之必不从窃以为不然乃者手实造簿方赫然行
法之际轼尝论其不可以告今太原韩公公时在政
府莫之行也而手实卒罢民赖以少安凡今执政所
欲必行者青苗助役市易保甲而已其他犹可以庶
几万一或者又以为明公将老矣若犹有所争则其
请老也难此又轼之所不识也使明公之言幸而听
屈己少留以全两路之民何所不可不幸而不听是
议不中意其于退也尤易矣愿少留意轼一郡守也
犹以为职之所当忧而冒闻于左右明公其得巳乎
封还解盐专置使状 范祖禹
准中书省录黄尚书省到白札子勘会陕西制置解
盐司元专设官总领后来方令转运使一员兼管是
致职务不专有害抄法契勘茶事司河北籴便司已
罢转运司兼领七月八日得画三省同奉圣旨依旧
差官专充制置解盐使更不令转运使副兼领者右
臣伏见仁宗庆历中以范宗杰为制置解盐使行禁
推法公私大受其弊于是范祥请变盐法至八年乃
以祥为陕西提点刑狱兼制置解盐事尽革宗杰之
弊课入亦增祥初建议当时论者争以为非而韩琦
包拯等皆以祥法为便请久任祥以专其事乃擢祥
为陕西转运使及李三代祥官课遂损嘉佑中张方
平包拯请复用祥祥之盐法至今称之及祥卒薛向
继其后祥与向皆号为能言利丰财之臣然皆提转
兼领祥之再使虽尝专领后卒归之转运使由此观
之盐事修举在于得人不在置使也今诚得如祥向
者而主之亦何必专若不得人虽专无益自仁宗嘉
佑以来不置此使已数十年今一旦复之设官置使
别为一司公私先已有劳费权轻则不足以动州县
重则是又增一监司州县承□不无烦扰又提转之
外别置使者以主财利无不好相侵夺各求自便此
人情之常也神宗熙宁中留意马政置监牧使数年
而罢盖监司之外又置使则为□长事理不安故不
能久且治道贵于简便纲领尤不欲众多也东西海
盐不为不多然提刑司亦兼盐事解池盐在陕西转
运使止一事尔若须置使则东南盐亦当设官矣若
每事专设官则转运司遂无所用尚何以主钱谷为
职哉茶事司本起于李祀刘佐陆师闵之徒征利而
为之议者皆以为非朝廷以熙河边用不得已而存
之此不足为法也夫解盐利害非臣所知止以祖宗
之旧及事理言之恐不必专设官今陕西有都转运
使转运使副判官提点刑狱皆可以随资序用今若
选择知盐事者一人为盐司使之兼领亦岂敢不举
职若再置转运司于抄法有害则提刑兼领亦范祥
故事虽增监司一员有愈于别置使之烦也古者利
不百不变常朝廷方省官惜费苟无大利害则不若
且如其故便臣愚窃谓作事谋始所宜慎重故未敢
行伏望圣慈更与大臣详酌所有录黄谨具封还
再封还解盐置使状 前人
右臣窃以置官不如议法议法不如择人法者人之
所为也官者法之所行也故事之利害择人为先苟
不得人虽有良法亦无所施或反为害虽改置官司
无益也仁宗时范祥献盐法庆历四年遣祥与陕西
转运使议其事至八年乃以祥为点刑狱使推行之
言者争以为不便皇佑二年遣包拯往视之还言便
三年又召祥与三司官议乃擢祥转运使至和中罢
至嘉佑三年张方平包拯请复用祥乃以为制置使
自初献议至此十五年方委以总领其慎重如此之
至也盖祥有已试之效故不使兼他职以尽其能此
乃先得其人而设官也自祥卒后皆转运使副兼之
熙宁二年以解盐判官李师锡为转运判官自此不
除解盐判官以永兴军通判兼之今朝廷以转运司
职务不专有害抄法故欲专置使臣不知抄法有害
是人坏之邪是法坏邪若人坏之也则当惩治其人
其人不可别择任人而已若法坏也则当讲求范祥
之法修复之而已臣谨按国史祥之盐法后人不能
易小有增损人辄不便今不考究其法而改置官司
官司虽改而法弊犹存则与不改何异若去其法弊
而又得人则虽在转运司亦可也若转运司侵夺盐
利则重其法禁谁敢违之岂必改易官司哉祖宗时
或以提转兼领或专置使或置判官皆有故事但自
嘉佑八年以后不专置使今一旦复之先有劳费故
不可不慎重臣窃观前世承平治道无不简易而清
静唯是唐明皇天宝乱政广置使名利出百孔朝廷
近年增置官司稍多亦不久而罢今若增监司一员
以主之犹愈于别置使之烦臣前奏已言之矣闵子
骞曰仍旧贯如之何何必改作孔子贵其言盖为治
者不尚烦也诸葛亮偏霸之相犹出教曰事有不至
至于十返来相启告今兹之举臣之愚见窃谓未安
伏望圣慈更赐详酌谨再具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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