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义部汇考

大清会典

刑部

歃血结盟谋为不轨者罪在必死所以戢奸宄

也若止异姓结盟仍从杖责并列于后

国初定凡异姓人结拜兄弟者鞭一百

顺治十八年令凡歃血盟誓焚表结拜弟兄者

着即正法

康熙七年覆准歃血盟誓焚表结拜弟兄应正

法者改为秋后处决其止结拜弟兄无歃血焚

表等事者仍照例鞭一百

康熙十年题准歃血结拜弟兄者不分人之多  寡照谋叛未行律为首者拟绞监候秋后处决

为从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其止结拜弟兄无歃

血焚表等事者为首杖一百徒三年为从杖一

百

康熙十二年题准凡异姓人结拜弟兄未曾歃

血焚表者为首杖一百为从杖八十

古今图书集成 · 第 238 / 7856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