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贷部汇考

礼记

王制

大夫祭器不假

陈

注

大夫有田禄则不假借祭器于人无田禄者不

设祭器则假之可也

周礼

地官

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

以其贾买之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

订

义

史氏曰民之急莫急于丧祭阙则贫者号呼乞

贷而无所今官给其物以应之立其期使偿之初

无息也

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服为之息

注

贷者谓从官借本

订

义

陈止斋读服如服公事之

服谓民之贷者还本之后更以服役公家几日为

息

古今图书集成 · 第 54 / 7856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