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元年九月廿五日记

问、见利忘义者。皆非君子耶。

答、君子视富贵如浮云。况不义之财乎。故见利忘义。其人必非君子。君子忧道不忧贫。道者利之所从出也。义者理之所当然也。反道背理。见利忘义。必是小人。小人者、良心已失。在家乱伦常。不孝不弟。在朝乱纲纪。不忠不义。在官必贪婪无厌。害国殃民。此由其利欲薰心。只知有利。不知有义也。

问、得新忘旧。何以列於戒条。

答、得新忘旧者。多半先君子而后小人。朝秦暮楚。无廉无耻。譬如娼妓之流。从违靡定。反复无常。尝见世人论交。非不誓同生死。义重桃园。然转瞬之间。或因友人。遭逢不幸。即以白眼相加。转亲近他人之势力。或因自身一旦富贵。即专务希荣固宠。至将贫贱之交。一概屏绝。甚有不认糟糠。不孝父母。不认六亲者。此等人既有此种忘本负心弊病。即为大道之玷。断不能入大学讲修持。故当切戒。(问谈录)

问、世界纷扰。必有君子出而维持。君子为乱世而出乎。抑君子出而世乱乎。

答、非达天德者。其孰能知之。

问、中字在先天为无极。在后天为中字。无极为中字之根。中字为无极之华。具道之元精。贯天地人而一者。合中则天人一气。违中则判若两歧。故曰苟不至德。则至道不凝。至德者。中立不倚也。老子曰、不如守中。希天合道之谓也。盖有不中。即不能返本。太极而不能无极也。由中而磅礴於外者曰和。和而不中者有之。未有中而不和者。有不和即有所不中。中与和非二物。若灯光然。有灯自有光也。中字固充天地之量。和字有养育群生之功。故曰中生中了。无中即无天地人。不和即无一事物。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之所以位耶。万物之所以育耶。

答、中和乃明德之功。能致中和。明明德也。克明峻德。致中和也。故曰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刍谈录)

第三十四礼拜休贪宴安

段正元文集 · 第 126 / 216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