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规条上将心比心。何谓也。
答、将心比心。即是执两用中之功夫。知己知彼的法门。譬如人是一天秤。两手如盘。使各持一物。轻重不等。心岂有不知。比量之理。必至两手均平。而后心安。心安者。如权得中也。又如对人。凡事若不得其平。利己者。必有损於人。利人者。必有害於我。非人己相安之道也。故言行之际。心口如一。即是知己知彼的起点。又将我一人看作两人。彼是我。我是彼。而心当中者。即是知己知彼。佛家之慈悲。儒家之忠恕。此之谓也。人能有此心。即是人心死。道心生。纯是天良作事。现出本来面目。扩而充之。即天下为公之心也。
问、谨守法规何也。答、法规有国法天律之区别。国法或有可逃。犯天律则万无可逭。盖国法不过仅能诛身。天律则能诛及其心。诛身不过身死。诛心则心死。灵魂种子。永堕三涂苦道。万劫难复矣。故君子怀刑。所以谨守国法。保身体自由之乐。其畏天命。所以谨天律。保良心。自由之乐。果能存心行事。谨守天律。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则国法虽严。断不能加诸无罪之人。是谨天律。又即所以守国法也。(问谈录)
问、至诚何以如神。
答、至诚可以受天之命也。受命者。代天宣化。是谓天口。圣也。非神也。其言行皆成事实。有似神也。故曰如神。(刍谈录)
第二十二礼拜尊神即尊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