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城中,每逢科試之年,各府舉子到者極多。不論大小房屋,舉子俱出重租
,暫僦以居。東街王寡婦,其先得丹穴,擅利數世,積鏹鉅萬,名聞於人。止生
二子,一弱冠,一垂髻,內止一丫頭,外用一僕代管家,一小廝供役使,不過五
六人家口。其廳堂高敞,房舍深廣,其外廂每科租與舉子居,常收厚利。
辛卯七月初,舉子紛至,忽有二家僕,冠服齊楚,來擇屋居。王管家引其看
左右廳房,皆清幽潔淨。二家僕曰:「此屋光明寬大,可中公子意。我全租之,
不可再租他人。敢問租金多少?」王管家曰:「往年眾人共租金,常二十兩,今
你一家租,人少不亂雜,只十五兩亦可。」二家僕還十二兩,即以現銀付訖。一
僕出引公子,乘四轎帶四僕,並一小廝來,行李五六擔,皆精好物件。到即以土
儀送家主,又值銀二三兩。王寡婦曰:「往年舉子送人事,皆淡薄,今這公子真
方家手面。」
次日命管家排大筵席,敬請公子。二子出陪,公方放懷歡飲,二更方散。
又次日公子遣家僕叫廚子來做酒回席,一席請二幼主,一席送入內堂與主母
飲。叫其丫頭邊陪,命一小廝入漉酒侍奉。
一小席待兩管家者,四僕陪之。各飲至二更。公子曰:「帶來的酒,開來飲
。」少頃暖至,其酒味香甜,又不甚嚴,極是好飲。公子斟兩大杯,奉二子,曰
:「此酒略爽口,各奉三杯。」
二子各領飲。小廝在內,亦斟與主母飲,四僕亦勸兩管家飲。
二更已盡,齎發廚子去,收拾閉門訖,其後所奉酒內放陀陀花,其藥性到,
將一家人皆昏倒。假公子並六家僕,將寡婦等綁住,寅夜搜其財物,盡數收拾作
五六擔。晨鐘一鳴,開大門,公然挑去,並無人知。
次日至午,左右鄰居,見其門大開,無一人來往,相邀入看,一家人皆被捆
倒,如醉未醒。曰:此必中毒被劫。急代請醫,解去其毒,方醒,乃言被假公子
租屋投毒,夜劫。及尋究之,茫無蹤影矣。
按:科舉租屋,歷科皆然,誰知有大棍行此術。
其欲獨租,不令租他人,猶是常情。惟初至時送厚人事,主必設席相待,理
固然也。旋即回席,又且甚豐,一家婢僕皆有酒,即有意投毒矣。善察者於送人
事時,猶是難察,惟一家大小,皆有酒席相待,此處宜參透之。彼以客回主席,
何必並及內外貴賤人哉。然孀婦女流之輩,二子黃口娃兒,若兩管家者彼能以是
而豫防之,則棍何得而行劫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