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勝理徽州府休寧縣人,在蘇州府開鋪,收買各樣色布。
揭行生意最大,四方買者極多,每日有幾拾兩銀交易。外開鋪面,裡藏各貨
。一日,有幾伙客人湊集買布,皆在內堂作帳對銀。一棍乘其叢雜,亦在鋪叫買
布。勝理出與施禮,待茶畢,安頓外鋪少坐。勝理復入內與前客對銀。其棍見其
鋪無守者,故近門邊詐拱揖相辭狀,遂近鋪邊拿布一捆,拖在肩上,緩步行去。
雖對鋪者亦不覺其盜。
後內堂諸商交易畢,勝理送客出外,忽不見鋪上布,問對門店人曰:「我鋪
裡一捆布,是何人拿去?」對門店人曰:「你適間後來那客人與你拱手作辭,方
拖布去。眾皆見之,你何佯失布?」勝理曰:「因內忙,故安他在外鋪坐,候前
客事畢,然後與他作帳,何曾賣布與他。」鄰人訝曰:「狡哉!此棍。彼佯拱手
相辭,令我輩不敢說他是賊。緩步而行,明白脫去矣,將奈何?」勝理只得懊恨
一場而罷。
按:棍之竊斯布也,初須乘其叢雜,入其店中,尚未定其騙局之所出也。至
勝理待其茶,而安之外鋪少坐,左顧右盼,而奸謀遂決矣。故拱揖而辭,而明脫
其布,如荊州之暗襲,不甚費力,真可謂高手矣。
在勝理店積貨物,宜不離看守,方可保無虞。關防不密,安知無棍徒混入行
奸乎。待布既失,而後扼腕,何益哉!大凡坐鋪者當知此而謹慎之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