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有姓蘇,名廣者,同一子販松江梭布,往福建賣。布銀入手,回至半途
,遇一人姓紀名勝,自稱同府異縣,鄉語相同,亦在福建賣布而歸。勝乃雛家,
途中認廣為親鄉里,見廣財本更多,乃以己銀貳拾餘兩寄藏於廣箱內,一路小心
代勞,渾如同伴。後至日久,勝見利而生奸。一夜佯稱瀉病,連起開門,出去數
次。不知廣乃老客也,見其開門往返,疑彼有詐謀,且其來歷不明,彼雖有銀貳
拾餘兩寄我箱內,今夜似有歹意。
乘其出,即潛起來,將己銀與勝銀,並實落衣物,另藏別包袱,置在己身邊
,仍以舊衣被,包數片磚石,放在原箱內,佯作熟睡。勝察廣父子都睡去,將廣
銀箱夤夜挑走。廣在牀聽勝動靜,出門不歸,曰:「此果棍也。非我,險遭此脫
逃矣。」
次日廣起,故驚訝勝竊他銀本,將店主扭打,說他通同,將我銀偷去。其子
弗知父之謀,尤怒毆不已。父密謂曰此事我已如此如此,方止。早飯後,廣曰:
「我往縣告,若捕得那棍,你來作證,不然定要問你取矣。」廣知勝反中己術,
逕從小路趲歸。
勝自幸竊得廣銀,茫茫然行至午,路將百里,開其箱內,乃磚石舊衣也,頓
足大恨。復回原店,卻被店主扭打一場,大罵曰:「這賊,你偷人銀,致我被累
。」將繩係頸,欲要送官。
只得吐出真情,叩頭懇免。時勝與廣,已隔兩日程途,追之不及,徒自悔恨
而已。
按:紀勝非雛客,乃雛棍也。先將己銀,托寄於廣,令其不疑,後以詐瀉開
門,候其熟睡,即連彼銀共竊而逃,彼之為計,亦甚巧矣。蓋此乃欲取姑與,棍
局中一甜術也。孰知廣乃老客,見出其上,察其動靜,已照其肝膽,故因機乘機
,將計就計,勝已入厥算中,而不自知矣。夫勝欲利人之有,反自喪其家,雛家
光棍,又不如老年江湖也。待後回店,被其扭打,捻頸,哀告以求免,是自貽伊
戚,又誰咎也?天理昭昭,此足為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