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三陵总管大臣详悉查议到日交与该部议奏

雍正七年闰七月二十九日

上谕闻直隶地方有寄庄寄粮之弊往往地寄此处粮寄

他处相隔百余里或数百余里之远即如宣化府怀安

一县有人地俱在怀安而寄粮于宣化万全者有人地

俱在宣化万全而寄粮于怀安者更有现在怀安纳粮

而寄地于顺天府之宝坻丰润三河相隔五百余里者

在征粮者则鞭长莫及而寄地者则彼此无闗脱漏欺

隐之弊势所不免地方有司实难稽察催征朕之所闻

如此着直隶总督详细确查若果有此等应作何更正

改隶之法着该督悉心妥议具奏再直省如有似此寄

庄寄粮者着该督抚亦详查酌量定议具奏

雍正七年八月初九日

上谕向来

三陵俸工米石皆系截留漕米支给自康熙五十年漕米不

敷经直抚题请将不敷之米每石给银一两令遵化蓟

畿辅通志 · 第 134 / 428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