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陵总管大臣详悉查议到日交与该部议奏
雍正七年闰七月二十九日
上谕闻直隶地方有寄庄寄粮之弊往往地寄此处粮寄
他处相隔百余里或数百余里之远即如宣化府怀安
一县有人地俱在怀安而寄粮于宣化万全者有人地
俱在宣化万全而寄粮于怀安者更有现在怀安纳粮
而寄地于顺天府之宝坻丰润三河相隔五百余里者
在征粮者则鞭长莫及而寄地者则彼此无闗脱漏欺
隐之弊势所不免地方有司实难稽察催征朕之所闻
如此着直隶总督详细确查若果有此等应作何更正
改隶之法着该督悉心妥议具奏再直省如有似此寄
庄寄粮者着该督抚亦详查酌量定议具奏
雍正七年八月初九日
上谕向来
三陵俸工米石皆系截留漕米支给自康熙五十年漕米不
敷经直抚题请将不敷之米每石给银一两令遵化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