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理莫此为甚若不严行稽察无以儆怠忽而清弊端在

京十仓每仓或都统或副都统各派一员御史中不论

满汉每仓各派一员专任稽察之责其米石出入支放

奏销事件不必经管仍属仓场侍郎管理其房屋渗漏

墙垣损坏与仓内铺垫及匪类偷窃一切情弊俱交与

派出之都统副都统御史稽察遇有查出之处即行知

仓场侍郎若仓场侍郎等不即办理妥协敢致迟延着

派出之都统副都统御史奏闻倘有应行查出之处不

行查出则将缺少米石应赔之项着落仓场监督等官

与派出之都统副都统御史分赔其通州三仓即照此

例交与通永道通州副将稽察其失察分赔之处亦照

依京仓施行

雍正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上谕据怡亲王奏称玉田县之还乡河堤岸冲决附近之

田禾庐舍有被淹伤损之处朕心深为轸念着散职大

臣常明率同御史勒音特钱兆沆二人前往悉心查勘

畿辅通志 · 第 100 / 428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