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谕内阁去岁于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陜西江南诸省下诏

捕蝗诸郡国尽皆捕灭蝗不为灾农田大获惟鳯阳一

郡未能尽捕去岁雨水连绵今岁春时若或稍旱蝗所

遗种至复发生遂成灾沴以困吾民未可知也凡事必

豫防而备之斯克有济其下户部速勅直隶山东河南

山西陜西江南诸巡抚准前制亟宜耕耨田亩令土瘗

蝗种毋致成患若或田亩有不能尽耕者蝗始发生即

力为扑灭毋使滋蔓为灾

康熙三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谕内阁通州道路曽禁行车令于两傍行今两傍圮壊来

往维艰可弛其禁令于道中行车又京师大街之中亦

令车行毋禁

康熙三十四年六月十五日

谕大学士近耍儿渡决口及天津以南此二处其相视河

之故道可开河或达之海或达之大河者其识之于十

月间奏闻当遣人往视

畿辅通志 · 第 20 / 428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