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府札知北洋大臣李鸿章奏准电报商局应收京外各衙门头等官报费酌给现资半数
特授台湾府正堂加六级纪录九次程,为转饬事。
本年八月二十五月,蒙台湾善后总局宪札开:『本年八月十二日,奉爵抚宪刘札开:「光绪十三年八月初七日,准钦差北洋大臣直隶阁爵督部堂李咨:『为照本阁爵大臣于光绪十三年七月初十日在天津府专差具奏「电报商局应收京外衙门头等官报费拟请酌给现资一半」一折,兹于光绪十三年七月十五日赍回原折后开:奉朱批:「着照所请。该衙门知道。钦此」。相应恭录批旨、抄录折稿咨会查照,咨行钦遵』等因到本爵部院。准此,饬局移行遵照,并饬台湾电报总局查照等因;计黏抄折。奉此,除分别咨行外,合就行知。为此,札仰该府即便知照。毋违。此札;计黏抄折一纸』等因。又于九月十一日,并蒙臬道宪唐札同前因各到府。蒙此,除移饬遵照外,合就转饬。
为此,仰该县立即遵照毋违。此札。
计黏抄一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