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十四年二月十五日题。

奉旨:『兵部知道』。

请录用投诚随征各官疏

总督浙江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兵部右侍郎兼都祭院右副都御史臣李之芳谨题:为投诚效用官员随征立功,请议录用,以昭鼓励事。

窃惟投诚各官分发标营效用者,原有俟立功绩具题补用之例。查今顺冶七年至康熙六年陵续在浙投诚并外省移驻,共授札官一百四十七员;蒙恩给俸,已历多年。今自用兵以来,其中尽有才力强壮、感激图报、随征防剿、着立劳绩者;似应与见任各官一体遇缺题补,以鼓用命。但浙省系沿海地方,投诚例不补用;而各官展效疆场,必早得实授,庶足以示鼓舞。仰祈皇上睿监,敕部酌议:凡投诚官员功能昭著者,应否不拘常格,遇有本省员缺,量才题补?或以不便逾例,准将立有军功之员具题到部,候于别省员缺推用。臣谨具题,伏乞敕下该部议覆施行。

李文襄公奏疏与文移 · 第 50 / 7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