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十三年四月十五日题。

奉旨:『兵部知道』。

请照例支给官兵行粮疏

总督浙江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臣李之芳谨题:为防剿主客官兵恳恩照例优恤,以示鼓励事。

据浙江布政司布政使陈秉直呈详到臣。该臣看得闽逆猖狂、称兵入犯,所赖将士用命,以奏成功。今满、汉官兵调防堵御,在外有刍粟之需,在内有室家之累;月给俸饷有限,不能兼顾。虽效力疆场,固臣子之常分;而轸恤勤苦,实皇上之殊恩。今据布政司详称:『顺治十七年杭州驻防满、汉官兵援剿宁波,另给行粮、草料;其绿旗官兵马匹,见经川湖督臣蔡毓荣题准照当日进剿云、贵之例支给』等因。臣查满、汉、绿旗官兵行粮料草既有成例可援,似应一体优恤,以示鼓励。伏乞皇上俯念从征劳苦,准令照例支给,庶官兵愈加感奋矣。但顺治十七年额定粮料,与见行例不同;其云、贵进剿之例,浙省无案可考。倘蒙俞允,请敕部查明分晰满、汉、绿旗官兵应加给每日米、豆若干升?草若干束?行臣等遵奉支给报销。臣谨会同浙江抚臣田逢吉、提督臣塞白理合词具题,伏乞皇上睿监,敕部议覆施行。

李文襄公奏疏与文移 · 第 10 / 7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