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言总卷二 竟

至言总卷之二竟

\#1其分:此二字原倒,据文义乙正。

\#2经:《素问》无此字。

\#3夫上古圣人之数也,下皆为之,虚邪贼风:《素问》作『夫上古圣人之教下也,皆谓之虚邪贼风』。

\#4不:原夺,据《素问》补。

\#5利形:《素问》作『秋刑』。

至言总卷 · 第 4 / 10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