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言总卷之二竟 \#1其分:此二字原倒,据文义乙正。\#2经:《素问》无此字。 \#3夫上古圣人之数也,下皆为之,虚邪贼风:《素问》作『夫上古圣人之教下也,皆谓之虚邪贼风』。 \#4不:原夺,据《素问》补。\#5利形:《素问》作『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