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大清国理藩院致俄罗斯国枢密院函
径启者,查现住我国首都之贵俄罗斯国人维尼阿明,从前曾在我国官立俄文学堂教授俄罗斯
语文,极为奋勉勤劳,由于贵院之请求,钦遵圣旨再行留在北京十年,亦将仍旧留在我官立
学堂教授官立学堂学生。因我院对其此种劳绩及尽心竭力教学,不知如何奖赏并将何以鼓励
将来,为主张公道起见,最好由贵院酌量办理,务使其不致不蒙贵国之恩惠照顾。关于此事
我院曾经奏明我国圣上,已经钦奉圣旨许可,并谕令与贵院进行商洽。兹特钦遵谕旨,提请
贵俄罗斯国枢密院审核办理,一俟采取办法及该员维尼阿明应受如何奖励之处,已经决定,
尚祈尊处赐予函复为荷。
一千八百三十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