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三年(一七七八年——译者)闰六月×日

76大清国理藩院致俄罗斯国枢密院函

径启者,查我国驻库伦办事大员等,为向贵枢密院递送函件起见,曾经派遣扎奇里克赤伊德

臣、伊德锡阿、车林努扎布等前往,当时贵国少校竟加阻止不予放行。嗣经我国边疆大员将

此事原委报告到院,我院详查所订十一条条约,内有一条明白规定:为办理急速事务,派遣

差官一二员,一经向边界长官呈验所持护照,应即由专员供给车马粮食放行,又两国间投函

派差之事,关系重要,不得稍有迟延推拒。嗣后,倘两国间为递送函件所派差官常遭阻止永

不通知,继续推拒延误,并不予答复,则通使贸易之事,殊难持续,只得暂时禁止,俟此事

确实改正之时,方可照旧办理。近数年来,贵国为递送函件所派遣之人员,一经来到,我国

边界官员于见有贵枢密院来文之后,即行依照该项条约,供给车马粮食护送来至此间,从未

因并无省长护照而阻止之。本年七月间,我国驻在边疆之各大员为向贵枢密院递送函件,曾

经派遣扎奇里克赤伊世庆等前往,当时贵国少校因彼等无我国边疆大员所发之护照,未予放

行,嗣经该伊世庆等由我国大员处请得护照,向彼交验始得放行,此全为该少校不晓事务,

不遵所订条约,任意而为之行为也。揣其用意,盖以现时之贸易正在禁止之中,全由彼之傲

慢行为所引起,函件内容关于彼之罪状自必有所叙述,因畏惧自己之犯罪,而自行思量,倘

能推延一日,即可免罪一日,故彼直成为如同幼稚之行径也。贵国亦为一伟大之国家,岂真

不能得有一二晓事之人乎!如令此等昏愚恶劣之少校办理边疆事务,则有关于边疆者极为重

大,现时禁止贸易之事,完全因彼而起,此足为最显然之例证也。我天国对于一切事务,全

系酌量需要情形,依据真实正义行之,绝不效贵国少校之卑鄙无行及幼稚行径为之。虽然如

此,然边疆事务极关重要,将来自应选任晓事之善良能干少校,以便处理事务,如此办理方

能有益,倘仍如此次派来不达事务及傲慢恶劣之少校,则睦谊之破坏,全系由贵国开端,此

于贵国有无益处,务请切实考虑行事为要,特此函达,即请查照可也。

故宫俄文史料 · 第 11 / 36 年